集团纪委“双节”廉洁提示

            

发布日期:2018-09-20     信息来源: 纪检监察室     浏览数:6721    分享到:

月到中秋分外明,廉洁律己记在心。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集团纪委提醒大家严格遵守以下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四、严禁公款旅游;

五、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或接受一桌餐宴请;

六、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公车私用;

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集团纪委祝愿全体党员干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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