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从经济纠纷中挖出恶势力团伙

            

发布日期:2019-03-22     信息来源: 潍坊发布     浏览数:5953    分享到: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

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退还部分欺诈所得,您不还是赢家吗?逆耳忠言:放下一切,好好孝顺父母几天,好好抚摸妻儿几次。抓紧照一张全家福,好让后生可知方家曾经几何。”

看到这段话

你或许感觉字里行间透着劝人回头是岸的警醒

但你却不知道

这是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发出的威胁

2018年10月23日

随着奎文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法槌落下

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

3月18日

记者来到奎文区公检法部门

对该团伙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度采访

从“经济纠纷”中挖出的涉恶团伙

案发:一家公司屡被骚扰

2016年4月的一天,一名叫呼某某的男子手持一份煤炭买卖合同,来到山东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举报该公司子公司山东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新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称方某与自己密谋交易,收受钱财。从那时起,陕煤新能源公司以及方某再没“安生”过。

6月20日上午,一伙人携带事先购买的红色油漆至神舟三路恒泰汽修店门前,向陕煤新能源公司的一辆“道奇”小型普通客车泼洒油漆。当日下午,在神光大厦陕煤新能源公司地下车库,又有人向方某的黑色奥迪A6小型轿车泼洒油漆。

6月22日晚上,同样是这伙人,再次窜至神光大厦9楼陕煤新能源公司门前,向该公司玻璃大门上喷漆。

6月29日中午,这伙人再次来到陕煤新能源公司门前泼洒柴油。泼洒柴油时,有人驾车接应,有人放风,有人拍照录像。

6月30日中午,这伙人又来到陕煤新能源公司职工餐厅——“粗茶淡饭”餐馆,向该餐馆地面泼洒柴油。其间,这伙人中的一人与前来制止的餐馆员工发生争吵,这伙人甚至将柴油泼到这名餐馆员工身上。等民警赶到时,这伙人已不见踪影。

这伙人一边实施上述行为,一边与陕煤新能源公司“谈判”,张口要价500万元,还不断给方某手机发送威胁短信。7月1日,这伙人又来到陕煤集团位于高新区的一家单位门口,通过拉横幅等形式干扰该单位正常秩序。这次,公安航天分局将这伙人抓了个正着,一共8人。当天,民警还在呼某某租住处,搜查到15枚印章,后经鉴定,其中“铜川市王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山东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等8枚印章系伪造。


起因:做生意引发矛盾

这是一伙什么样的人?他们为什么三番五次到陕煤新能源公司闹事?

原来,为首的男子呼某某在铜川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从事煤炭贸易,公安机关后来发现这其实是一家皮包公司。陕煤新能源公司员工李某涛,2014年底,被公司委派到泰尔公司任财务负责人,李某涛通过泰尔公司股东认识了呼某某。后来,李某涛给呼某某介绍了一笔生意——与山东一家煤矿签订煤炭销售合同。但是,该煤矿要求与国企签订合同,不与私人公司签合同。所以李某涛出面,以陕煤集团的名义与该煤矿签订了合同。之后,呼某某不满意,认为自己吃亏了,矛盾由此产生。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左右,呼某某胁迫李某涛写了一份79万元的还款计划。2016年3月份,呼某某安排公司员工白某某、李某攀,来到咸阳市渭阳中路三号国润翠湖小区李某涛家中,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进行了长达7天左右的堵门、恐吓,向李某涛索要79万元人民币。呼某某还安排公司员工拿着“还款计划”到陕煤新能源公司,称要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理由是呼某某的贸易公司与陕煤新能源公司子公司以及李某涛做生意。当年4月1日,李某涛被迫向对方账户转入79万元人民币。之后,这伙人便开始了对陕煤新能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的骚扰。该团伙成员彭某某,还先后多次发短信对方某进行威胁。

2016年7月2日,公安航天分局对呼某某等8人刑事拘留。2017年7月,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对呼某某等8人提起公诉。审理期间,奎文区人民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二次,以长检公诉刑追诉(2018)1号起诉书追加8被告人为恶势力。

2018年9月,奎文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院认为,呼某某等8人采用泼油漆、泼柴油等方式,彭某某采用发信息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呼某某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除彭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除处罚外,其他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呼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又三个月,并处罚三千元。白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四个月至二年又十个月不等。

法院判决后,8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释疑:为何最终定性涉恶案件

岳建堂是公安航天分局刑警大队一名民警,曾参与办理此案。3月1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岳建堂说,案发后受害一方一开始就报案了,在这伙人泼油漆期间,公安航天分局对白某某等人先后进行过口头警告两次,后来又治安拘留10天,但是这伙人不思悔改,仍在继续实施犯罪。

“在当时,包括公安机关在内,对此案的认识有限,由于他们持有合同,让公安机关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另外,由于涉案的8人多数都是外地的,我们在侦查他们的犯罪事实方面也很费力,仅去铜川调查就不低于10次。直到将这伙人抓获,拿到他们伪造的合同,对呼某某的公司进行搜查,发现了假印章,我们初步确定这个合同与方某的公司应该没有任何关系。”

岳建堂说,这伙人胆子非常大,一直对方某的公司进行敲诈,直到被抓获的前一天,呼某某还指使白某某等人到陕煤新能源公司去找方某的车进行泼油漆。但是当天没找到,白某某等人就找到陕煤新能源公司员工就餐的地方,不顾餐厅内很多员工正在吃饭,现场就泼了柴油,而这个地方离公安航天分局不足100米。

在这伙人中,彭某某被视为“军师”,为团伙出谋划策。记者注意到,60岁的彭某某大学文化程度,内退前是一家供销公司的职工,在这伙人中文化程度最高。在实施一系列犯罪过程中,彭某某多次编发手机短信,威胁方某。

在奎文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看来,对于此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重视程度前所未有。“2017年1月4日,我就收到了卷宗,但是因为案情复杂,先后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三次申请延期审理,最终于2017年7月向奎文区法院提起公诉。”李红说,在审查起诉期间,半年时间内她与公安航天分局沟通不计其数,办案民警经常来到她办公室,进行沟通、探讨。在她印象中,双方合作的频率以及重视程度,超过了以往很多案子。另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按照奎文区法院的建议,奎文区检察院用补充起诉书的形式,追加认定呼某某等人为恶势力团伙。

“当时,对这个案子争议比较大,大家在讨论过程中似乎在吵架。卷宗也非常厚,起诉时,仅案卷就有八九本。起诉后,为了准备开庭,我做了充分准备。当时我们检察长也非常重视这个案子,除了我平时的工作搭档外,奎文区检察院还专门配了一名市级优秀公诉人,与我一起出庭支持公诉。”李红说,2017年8月此案第一次开庭时,庭审一直从当天早上持续到晚上9点多。由于8名被告人请的辩护律师比较多,她们3个公诉人面对一个庞大的律师团队,当时压力很大。但是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面对众多律师,李红心里非常有数,在指控这个团伙的犯罪事实时,做到了有理、有力、有节,庭审效果超出她的预想。

李红说,此案历经3次开庭,2018年10月23日,奎文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解读:为何部分指控罪名不予认定

2017年7月底,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指控这一团伙的罪名涉及4项: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但是奎文区法院最终认定这伙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认定呼某某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

本案的审判长郝海荣说,这个案子涉及的犯罪事实较多,经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各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服判,公诉机关也没提出抗诉。


自2月19日

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检查组

来我市督导检查,召开动员会

提出新要求以来

我市各级部门及区县

认真聚焦扫黑除恶六大项工作内容

强化专项斗争力度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未央区 经过10小时庭审

8名致人伤残“沙霸”获刑


昨日上午,未央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以被告人李某军、杨某为首,被告人黄某、郭某、闫某、张某、郑某、白某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系列案件。8名被告在北郊某小区当“沙霸”,还持棍棒殴打他人。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2个多月 非法牟利134万元

未央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被告人李某军为牟取暴利,以其堂弟李某(另案处理)的名义与潍坊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摊位招商合同,承包位于潍坊市未央区兴隆路的奥达文景观园小区9号楼南侧房屋及商铺一间,用于经营五金建材、石材、沙子、水泥、红砖等装修材料。

被告人李某军组织黄某(李某军连襟)、李某、江某(李某军表弟,另案处理)等人在该小区销售装修用沙子,按照事先商议,由黄某负责处理与外来售沙人员的纠纷,并通过小区物业经理(另案处理),由物业以“告示”的方式,变相阻止外来商户送沙。同时,李某军还以利润10%干股为条件,将被告人杨某吸纳进来,负责卖沙“安保”事宜。在黄某无法正常阻止外来售沙人员时,由杨某纠集被告人郭某、闫某、张某、白某等社会闲散人员,直接采取暴力手段予以打压。

2018年4月,李某军又介绍郑某到小区担任保安,阻止外来售沙人员进入,报告售沙人员信息。至此,以李某军、杨某为首要分子,以黄某、郭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渐形成。该犯罪集团采取持械打砸等暴力手段,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装修施工人员,排挤、迫使同行退出市场,牟取不法利益。经查,仅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该犯罪集团的沙子、水泥销售金额高达134万元。

纠集闲散人员持棍殴打他人

受害人许某与阮某合伙经营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2018年8月27日,许某派工人前往奥达文景观园小区配送沙子,被小区物业变相阻挡。次日,被告人郑某发现许某的工人前往小区运送沙子,要求物业门卫予以阻挡。

2018年8月31日15时许,许某驾车带领工人再次前往奥达文景观园小区运送沙子,郑某发现并将此事告知黄某,又电话告知李某军,李某军即打电话给杨某,授意对方摆平此事。杨某电话联系到郭某,随后,郭某纠集闫某、张某等四人驾车到该小区门口,手持棒球棍、甩棍等工具将许某殴打致伤。其间,工人用手机拍摄对方行凶视频,黄某发现后,将手机抢走并摔坏。作案后,杨某、郭某等人驾车逃离现场,事后,杨某给郭某2万元现金,让其四人藏匿。经法医鉴定,许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八级。


在李某军、杨某的领导下,该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了“6·28”“8·13”“ 8·31”三起犯罪活动。2018年9月2日,被告人李某军经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案。当日,公安机关在奥达文景观园小区内将被告人郑某、黄某抓获。次日,被告人杨某、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0月12日,被告人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0月17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7日,被告人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李某军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否认,但称其对部分罪名存在一定异议。经过10小时审理,未央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军、杨某犯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到四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碑林区将重点打击

强收“管理费”等涉黑涉恶行为

记者昨天从碑林区建设工地2019年度“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暨“扫黑除恶”、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碑林区将把项目建设过程中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强行收取“地盘费”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打击。


记者在地铁6号线17标建设工地现场看到,工地上张贴有“扫黑除恶”宣传单,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给施工人员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碑林区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煽动滋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行为作为“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对举报和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雁塔区:听扫黑除恶报告

随堂考试做测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工作要求是什么?”3月18日,雁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报告会结束后,立即进行了一场随堂考试,深化学习成果。

雁塔区邀请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靳高风,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为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工作经验分享,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工作要求等方面,为全区近300名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系统各部门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系统讲解。

雁塔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鹿其栋说:“专题报告令人深受启发,随堂考试的形式更进一步加深了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他表示将更加全力以赴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努力为雁塔区营造海晏河清、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志愿者制作剪纸

宣传“扫黑除恶”

19日是第12个国际社工日。解放路万达广场上来自潍坊市和各区县的21家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200余名志愿者,通过制作剪纸、现场问答、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次活动由潍坊市民政局主办,新城区民政局承办。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东尚社区非遗工作室带来的“扫黑除恶”系列剪纸制作特别受欢迎。“将剪纸和扫黑除恶宣传结合在一起,不光形式新颖,还体现了咱们传统文化,又漂亮又有创意!”雷俊是雷氏绣样剪纸第六代传承人,用自己的手艺助力“扫黑除恶”活动。雷俊说希望尽自己的力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点事情。来自西北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们现场组织了“扫黑除恶答题大赛”。潍坊市新城区禁毒志愿服务中心志愿者为市民提供毒品检测咨询服务、理发、义诊。据了解,这项活动还将走进周至县,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扫黑除恶”宣传知识和便民服务。


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

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市各区县教育局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为加快推进全区一键报警系统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当前扫黑除恶各项工作,3月16日上午,灞桥区教育局和电信公司负责同志深入各学校检查指导相关工作。他们现场查看了各校一键报警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情况,并详细询问和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各校门禁值班安保、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随机检查。

3月16日,阎良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深入教育系统在建工地,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督导检查工作。他们与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现场工人深入交流,了解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阻挠工程、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线索。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工地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动员施工企业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学习和政策宣传,发现相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纪委、公安部门举报。他们还全面细致检查了在建工地安全、工程进度、建筑工地落实治污减霾“6个百分之百、7个到位”情况,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并在土方回填、校园绿化、施工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秦汉新城教育卫体局持续开展了“入户大走访、政策大宣讲、线索大摸排”专项行动。教育卫体局结合地域特点,以体现“看得见、易接受、久保留”为原则,设计制作了以“扫黑除恶,弘扬正气”为主题的宣传画册,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号召、鼓励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参与、积极举报、主动配合。教育卫体局工作人员分三组赴双照办庞南村、白良村,正阳办白庙村开展走访、宣传、摸排工作。通过挨家入户的方式,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册,讲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及打击重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举报方法、举报途径,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表明了秦汉新城管委会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同时发放《秦汉新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入户走访问卷调查表》,认真听取记录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线索,为开展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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